文章分類    全文檢索      
序號 標題 發佈日期
6 工會經費退費申請由地稅部門受理 2015-01-10

日期:2015-01-06來源:市地稅局

  A公司去年成立,員工只有15人,當時因不清楚《工會法》的相關規定,自行申報繳納了工會經費,後來得知省總工會對於不足25人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暫不征繳工會經費,因此準備申請辦理退費。今年年初,A公司的財務人員曾針對工會經費的退費流程諮詢過相關部門,答覆是“工會經費的退費申請由總工會辦理”。隨後,財務人員因銷售旺季的到來一直沒有辦理退費申請,直至11月再去辦時,卻被告知目前工會經費的退費申請已改由地稅部門受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根據《廣州市總工會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做好廣州市工會經費退費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工發〔2014〕9號)的規定,符合退費範圍的工會經費由企業申請、主管地稅受理並確認繳費、地稅移交工會審核並由工會辦理退費。A企業的情況屬於穗工發〔2014〕9號文規定的“符合政策性退費規定的其他退費”,繳費人在辦理退費時須向地稅部門提交以下材料:1.繳費單位的申請報告;2.加蓋繳費單位印章的《工會經費退費申請審批表》二份;3.繳費單位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查驗後退回)及影本一份;4.工會經費繳費憑證原件(查驗後退回)及影本一份;5.繳費單位多繳月份的工資表或工資匯總表影本一份;6.多繳月份在網報系統自行申報的,請提供《社會保險費分險種申報匯總表》影本一份;多繳月份在地稅徵收大廳申報的,請提供《社會保險費綜合申報表》影本一份。7.退費返還帳戶銀行開戶許可證的原件(查驗後退回)及影本一份

  地稅部門提醒,上述提交的影本須注明“此影本與原件相符,原件在我單位留存”並加蓋公章,如在辦理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可致電納稅服務熱線020-12366-2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