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標題 | 發佈日期 |
---|---|---|
6 | 【熱點】原來社保轉移是這麼一回事... | 2015-10-13 |
日期:2015-10-13 來源:東莞社保
小明,聽說你辭工啦,是要到其實城市發展的節奏嗎?
是啊,世界這麼大,當然要去各地看看啦!可是。。。
怎麼啦?可是什麼,說出來,看能不能幫到你啊!
離開東莞了,那我的社保怎麼辦呀?繳了這麼多年會白費嗎?
當然不會啦!你可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將東莞的參保時間轉移到其他城市累計計算嘛。
來,快跟我說說是怎麼一回事啊!
下面,為大家列舉一下省內和跨省轉移的情況:
一、在廣東省範圍內轉移養老保險關係
在廣東省範圍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都可以辦理省內轉移。
二、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係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入: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戶籍所在地為東莞市的且已經在我市參保的;
(3)經組織批准調動且已經在東莞市參保的;
(4)參保人的待遇領取地為東莞市的。
轉移流程:
1、列印參保憑證
參保人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憑證》一份;憑證列印可以代辦,代辦人須提供委託書和參保人身份證影本,或代辦人及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前來辦理。
2、申請轉移
參保人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或者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攜《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