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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进一步明确单位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5-05-14 |
发布日期:2015-05-14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我中心于5月11日起推出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缴存单位元开通自助服务后可登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或办理相关业务。为方便缴存单位元开通自助办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服务类型
单位自助服务分为“证书版”和“非证书版”两种类型。
(一)证书版:可自助查询单位情况信息和单位明细信息,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正常汇缴和市内转移等业务。
开通“证书”版需要办理CA证书金钥,证书金钥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颁发并收费,自愿办理,费用标准为每个金钥每年服务费200元,最多可一次性办理五年,首次申请介质免费,介质补办费用为每个50元。
(二)非证书版:仅供自助查询单位情况信息和单位明细信息。“非证书”版无需办理证书金钥、无需收费。
二、开办流程
(一)证书版
办理CA证书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 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归集银行网点开通自助服务,再通过汇款或网上转帐等方式交费,由归集银行统一代办证书金钥。(收款公司名称为: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科技园支行,银行帐号为:756257937973。)
资料无误情况下,从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妥证书金钥。单位经办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驻我中心(南城办事处窗口)领取证书金钥,或选择通过快递到付方式收取。
2.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归集银行网点开通自助服务后,再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驻我中心南城办事处网点办理证书金钥,现场只能通过刷卡方式交费。一般情况下,可现场领取金钥。
(二)非证书版
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归集银行网点现场开通自助服务。
三、所需资料
(一)开通“证书”版: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影本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影本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单位业务)》(加盖公章);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申请表》(加盖公章);
5.《单位自助服务操作员登记表》(加盖公章);
6.《东莞住房公积金数位凭证(金钥)申请表》(本表一式三联,加盖公章)。
(二)开通“非证书”版: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影本一份(加盖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影本一份(加盖公章);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单位业务)》(加盖公章);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申请表》(加盖公章)。、
相关资料可在我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四、服务网点
1.各归集银行网点:详见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dggjj.cn/)。
2. 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驻点:南城办事处(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二楼)。
附件:1.单位自助服务操作员登记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申请表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
4.东莞住房公积金数位凭证(金钥)申请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