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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陸放寬境外投資,10億美元以下只要備案 2014-01-09

日期:2014-01-09來源:旺報

  大陸國家發改委等相關部門近期正在研擬放寬企業境外投資的審批權限,未來10億美元以下的項目僅需向國務院的相關主管部門備案,3億美元以下且不涉敏感地區與行業者,只要向各地方發改委備案即可。但台灣可能仍被列為敏感投資地區,短期內,陸企投資台灣不會改成備案制。

  1月農曆年前,發改委等部會將推出修訂後的《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辦法》,大幅下放企業境外投資的審批權限,建立以備案制為主的境外投資管理機制。但是,台灣可能被列為敏感投資地區,因此仍將依照2010年《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由國家發改委核准央企和地方企業的來台投資案,短期內應不會改成備案制。

  這項對外投資審批權限的鬆綁,將可提高大陸企業海外投資的速度和效率。過去有許多企業反應,境外投資的審批過程冗長且繁瑣,民營企業要同時獲得發改委和商務部的批准,1億美元以上的項目經過公文旅行後,起碼要4個月以上才會有結果,很多海外合作企業都因此打退堂鼓。

  甚至當兩家大陸企業向海外同一廠商爭取合作時,最後決勝關鍵不是報價和合作方案,而是商務部的批准,俗稱「小路條」,有辦法打通關係拿到小路條的陸企,爭取海外合作的贏面就比較高。有民企老闆戲稱,海外併購的溢價,其實是審批溢價,這些溢價都是拿去打通大陸各部會的關節。

  未來海外投資備案的上限是10億美元,這是因為2013年上半年,大陸40多件海外併購案中,只有1件達到15億美元,其他案件都不超過10億美元,以10億美元作為門檻,可以鼓勵更多中小型企業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