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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務院再次放權 取消下放117項行政審批 2013-05-17

 

日期:2013-5-17 來源:中國經濟網

  原標題:[國務院再次簡政放權 25項企業投資鬆綁]

  新一屆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專案的名單終於水落石出。

  5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下發檔,決定取消和下放117項行政審批專案,並公佈了其中104項的清單。重點是經濟領域的投資、生產經營活動專案,以及企業投資擴建民用機場,投資城市軌道等重頭項目的審批權力。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決定取消的另外13項,因涉及機關內部事項和涉密事項,將按規定另行通知;其他經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擬取消或下放的16項行政審批專案,因是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後,再予以公佈實施。

  兌現承諾簡政放權

  今年“兩會”以後,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成為熱點話題,而其中行政審批權利的下放和取消則被看做是機構改革的標杆。

  1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動員電視電話會議上發表講話,稱當前國務院下放的審批項目,重點是經濟領域投資、生產經營活動的專案,包括一些對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涉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許可,以及涉及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資質資格認定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在這次發佈的名單中,有71項是取消的行政審批專案,20項是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取消“企業投資擴建民用機場項目核准”等重頭項目審批。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名單中,國家發改委所占比例最大,有14項審批權取消,12項審批權下放,其直管單位國家能源局也有2項審批權取消。

  近期,前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案發,輿論對其所指也多涉及在專案審批中的“權力尋租”行為,在這次發佈的名單中,能源領域企業投資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以及投資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新油田開發項目的核准都被取消。

  此外,今後企業投資非主要河流上建設的水電站專案、投資風電站專案等,審核權利都將下放到省級主管單位。

  或引地方建設潮湧

  審批權利的下放對企業來說無疑是利好,繁瑣的手續將得到簡化,不過審批權力的下放或許也會帶來一定的負面效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在發改委審批權力下放名單中,將“企業投資國家規劃礦區內新增年生產能力低於120萬噸的煤礦開發專案核准”權力下放到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對於鐵礦資源也有類似規定,“企業投資除稀土礦山開發項目和已探明工業儲量5000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鐵礦開發專案外的其他礦山開發專案(不含煤礦、鈾礦)核准”權力下放到省級投資主管部門。

  本次簡政放權涉及到發改委的項目共26項,其中25項涉及企業投資專案的行政審批。

  卓創資訊煤炭分析師劉冬娜對記者表示擔憂,年產能力低於120萬噸的煤礦開發審批權下放到省級部門後,如果地方政府注重短期經濟效益,一味的批准此類煤礦的開發,那麼小煤礦又會遍地開花。

  近年來,工信部主管工業建設,淘汰落後產能以及重點行業的兼併重組是其工作重點,地方在擁有審批權力之後,一旦出現地方力推中小型企業發展的局面,必然不利於重點行業兼併重組的推進。

  劉冬娜稱,以年產120萬噸的規模用於衡量煤礦大小的標準,各地是不一樣的,如果在內蒙古、山西、陝西這些產煤大省,這種規模就是屬於小煤礦,如果在其他地方,算是中等規模的煤炭。

  對於鐵礦資源開發來講,國家發改委同樣只保留儲量5000萬噸以上規模的開發審批權力,該規模以下的審批下放到省級單位。在採訪中,業內人士也表達出跟煤炭行業類似的擔憂,即地方上規模較小的礦產企業迅速崛起,以保證短期經濟效益。

  劉冬娜建議,“權力下放後,必須要嚴管執行力度,有配套的監管措施,不然會造成部分地區小礦增多,影響行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