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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江苏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11月起上调 2014-11-01

日期2014-10-26 来源:新华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5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从11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无锡等一类地区1630元,增加150;二类地区1460元,增加180;三类地区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4.5元,增加1.5;二类地区12.5元,增加1.5;三类地区11元,增加1.5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前,全国已有17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4.1%,其中上海以1820元领跑全国。

  温馨提示: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