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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醫療過渡金按月繳清後切記要辦停保 2014-10-20

日期:2014-10-15來源:市地稅局

  去年2月,麥大姐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她的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卻還差18個月,按照規定應當一次性繳納不足年限的過渡性基本醫療保險金才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然而,一下子要拿出近萬元的錢來繳費,麥大姐覺得負擔不起,於是她當即就申請辦理了按月繳費手續,每月從銀行帳號中扣費。本以為到今年8月就剛好扣完所有的費用了,但沒想到,她近日到銀行查詢時,才發現用於按月扣繳過渡金的存摺被多扣了一個月的費用。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麥大姐趕緊翻查了之前辦理按月繳費手續的記錄,這才想起來,在辦理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曾一再提醒她,按月繳納的過渡性基本醫療保險金在達到法定累計繳費年限後要及時辦理停保手續,系統才不會繼續扣費。麥大姐後悔自己的一時大意,連忙帶上資料到所屬區地稅局辦理了停保手續避免了繼續扣費,同時,稅務人員也為她辦理了退費。

  根據《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2013〕第32號公告)、以及《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穗府令2012第80號)的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須滿10年或滿15年,退休後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滿10年或15年的,應當一次性繳納不足年限(按月計算)的過渡性基本醫療保險金;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經批准後可以按月繳納。

  為此,廣州地稅提醒按月繳納過渡性基本醫療保險金的繳費人,在累計繳費年限達到法定時限時,應及時到參保地對應的區地稅局申請辦理停保手續,避免因多繳而造成退費,從而影響享受個人待遇的時間。